教育科研

教导处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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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,制定、组织和实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;根据工作需要和师资队伍情况,提出人力资源分配方案。

二、制定和完善各项教学常规,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,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表、课程表,征订教材(教辅),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
三、做好教学质量检测,开展教学常规检查,通过检查导学案、学生作业、教师教案、听课记录等了解各学科的量和质,监控学生课业负担;通过师生座谈会、个别谈话、学情调查等形式发现问题,改进教学工作。

四、管理学生学籍,负责组织招生、注册、编班、学生转学、插班,以及毕业生的建档和高考报名等工作。

五、选聘和考核科组长、备课组长;指导、监督和规范科组活动,定期检查科组活动记录和第二课堂活动记录,打造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科组团队。评选“优秀科组”、“优秀科组长”、“优秀教师”。

六、大力发展教育科研,开展课题研究,研发校本课程,整合课程体系;定期举办公开课、示范课和比赛课,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上级教研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。

七、加强培训。定期召开科组长、教师培训会,培养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,组织实施“青蓝工程”,培养青年教师早日成为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。

八、坚定不移地实施“小组合作、探究学习、思维课堂”的高效课堂模式;组织好选修课、第二课堂、竞赛辅导、扶弱等个性化教学工作;组织实施“选修课”“科技节”“读书节”“东华讲堂”“研学旅行”。

九、规范考试制度,做好考务工作,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;完善考试评价体系。

十、规范管理实验室、图书馆、文印室、网络中心等下属部门,定期检查分管各室教师(职工)的工作情况,做好图书、仪器、电化教具、耗材等教学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工作;规范管理各功能室的使用。